2024年12月2日
隨着市民守法意識提高,近年自願清拆僭建物個案有上升趨勢,今年首三季已有190個自願清拆個案,較去年全年為多。為鼓勵市民自願清拆,土地工務局在處理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序已逐步簡化,早年推出《非法工程拆卸指引》及專用表格,讓市民了解整個行政程序,協助市民盡快展開拆卸工程,維護樓宇安全,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
自願清拆僭建物手續簡便
除了恆常巡查機制,政府亦會跟進市民投訴,持續打擊非法工程。為有序推進處理本澳違法工程問題及根據《都市建築法律制度》第54條的減免規定,跟進前期會以勸喻方式為主,希望市民盡快申請自行清拆僭建物。另外,提醒市民切勿貪一時之便,若沒有作任何申報清拆僭建物,當中包括局方檢驗後,發現仍須跟進的情況,有關拆卸工程會被視為違法,相關工程所有人將會被處罰。
事實上,清拆僭建物行政手續簡便,一般清拆家居或樓宇外牆僭建物,可按《非法工程拆卸指引》遞交文件,只須工程展開前填妥“申請核准拆卸非法工程”表格向土地工務局提出書面預先通知,一般毋需遞交圖則,且可獲豁免相關工程項目及責任聲明書的稅款。一經遞交申請,局方便可在八個工作天內完成審理,並向申請人發出一份獲接納的“非法工程拆卸通知”,並張貼在工程地點便可開展工程,亦毋需再作工程准照及動工申請。完工後填寫“拆卸非法工程竣工通知”表格向土地工務局申報完工,經局方核實後,程序即告完成。
盡早處理非法工程可減免罰款
《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已於2022年實施,法例規定,沒有領取工程准照或預先通知的工程被視為非法工程,土地工務局會先以“施行非法工程”處罰;如非法工程進行中,局方會即時發出禁制工程令,違法人應遵守禁工令停止工程,如不遵守禁工令將視為觸犯違令罪及有可能送交檢察院作出檢舉。因此,接獲違法工程通知後,違法人須於期限內清拆,並按原核准圖則還原;如不遵守拆卸令,局方將對有關人士展開“不遵守拆卸令”的處罰程序。
為鼓勵市民配合政府處理違法工程,針對“施行非法工程”罰款的處罰程序,《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有鼓勵性減免措施。倘工程所有人在收到違法工程通知或聽證期間,不作申辯且申請自願清拆,當確認工程完成後,可獲全數豁免此項罰款;倘若局方對非法工程展開的聽證程序有了最終決定並發出拆卸令,違法人在拆卸令給予的拆卸期限內才申請自願清拆,罰款則減少一半。法律規定此項減免僅適用一次,且違法人五年內再次違反將被視為累犯,相應的罰款將提高四分之一。
土地工務局提醒,若由政府採取行動清拆僭建物,相關清拆費用及罰款,均由違法人承擔,呼籲市民配合特區政府持續消除違法工程的決心,攜手處理本澳僭建物。如欲了解更多清拆手續,可瀏覽本局網頁(https://www.dsscu.gov.mo )。
資料來源:土地工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