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
近日,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推動重大外資項目加快落地建設,廣東省商務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廣東省進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資力度的專項實施方案》,對在廣東省內各市依法設立並登記註冊的外商投資企業(含港澳台資企業)予以不同程度認定獎勵。《方案》的執行期限為二0二三年─二0二七年。
《方案》指出,對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六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五千萬美元及以上的,高技術製造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百分之三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製造業、高技術服務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百分之二的比例予以獎勵,其他行業企業按不高於新增實際外資金額百分之一的比例予以獎勵。
其中,高技術製造業、其他製造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五千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一億五千萬元;高技術服務業、其他行業單個企業在當年度最高獎勵人民幣二千萬元,實施方案執行期內累計最高獎勵人民幣八千萬元。
對經廣東省認定的外資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註冊地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一千萬美元及以上的,以及註冊地在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門、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十五市且年新增實際外資金額合計達五百萬美元及以上的,每家給予一次性五百萬元人民幣獎勵,單個企業在實施方案執行期內僅可申請一次總部獎勵。
資料來源:澳門日報